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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合力开展警示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系上法律“安全绳”
2025-01-23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晓娟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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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为全面深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节前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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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检察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条款、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以及如何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等,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理解社区矫正的目的、意义,自觉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树立改过自新、重回正轨的信心。授课人员还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活动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绷紧思想上的弦,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同时,告诫大家,要珍惜法律给予的自由、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心存侥幸、松懈怠慢。春节期间,要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举止,严禁酗酒、参与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驶等其他违法活动。随后,由社区矫正警察组织对新入矫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告诫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司法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重大事项、训诫等情况,并让训诫对象进行检讨,时刻反思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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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既是一次普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举措。通过集中教育学习,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系上法律“安全绳”。


【作者】:马晓娟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